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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个别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

2018-03-07 11:42:36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3月4日至5日,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研修班在北京举行。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为研修班做开班授课。陈文辉表示,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2017年末,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8个季度持续下降,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二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2017年四季度有16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到150%的区间,有的公司濒临不足;三是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较为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四是保险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财务再保险、房地产增值等维持偿付能力。

陈文辉表示,2018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在完善监管规则方面,修订完成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风险综合评级、流动性风险等监管规则;二是在健全执行机制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建立多维立体开放的风险分析与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偿咨委工作机制。三是在加强监管合作方面,持续推进建立偿二代等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偿二代应用于境外保险机构时的标准和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

关键词: 保险公司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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