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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服务不到位 公司团险福利变争议

2018-03-27 11:34:42    来源:广州日报

公司为员工购买团险,本是福利,却成争议?近日,有消费者投诉:黄女士患胃癌手术后,向去年1月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发现黄女士患有慢性胃炎却未如实告知;黄女士则表示,由于该保单是“员工福利”,是自己所在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的团险,保险销售人员未当面解释告知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因此保险公司应负有责任。

保险公司为何不向被保险人当面解释并确认合同条款?记者连线了该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遇到公司为员工统一投保团险,确实难以做到向每一位被保险人逐个当面解释确认,但保险公司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向黄女士所在公司的人事等部门相关人员详细解释并确认了合同条款,再由公司向员工解释、确认;二是通过该公司向每一位被保险人发放了《健康告知书》,再次确认被保险人获悉保险合同条款。而在经黄女士亲笔签名的《健康告知书》中,就有关于“投保前过去一年是否患有慢性胃炎”的选项,当时黄女士勾选了“否”。

黄女士又为何“隐瞒病情”?当事人表示,并非自己故意隐瞒病情,保险公司向自己所在公司销售该团险产品时,并未向被保险人当面讲解保险合同条款,也未向被保险人出示过保险合同,仅通过公司的中后台托管机构人事部门,向被保险人及其他员工发放并敦促尽快填写《健康告知书》后提交。当事人强调,截至投诉前,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从未见过被保险人,也未解释和告知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截至记者发稿时,保险公司对黄女士提出以慰问的方式支付4万元慰问金,对此黄女士暂未接受。保险公司表示将申请监管介入,由监管主持进行调解。

对于此类情况,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情况并不少见,提醒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关于保单中健康疾病询问栏要仔细阅读,看清楚条款,不应匆匆勾选甚至让人代为勾选,这涉及到以后是否顺利理赔;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尤其健康保险、重疾保险等保障型险种时,应当如实回答投保单所列问询事宜。

关键词: 福利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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