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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三大现场评估来了:SARMRA、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同时进行

2018-07-13 13:51:05    来源:和讯名家

今日,银保监会下发《2018年度保险机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往单独进行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三项现场评估,这次要同时进行。

好消息是,此次现场评估均为抽样评估,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要参与,压力大大减轻。其中,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所要评估的保险机构数量分别为35家、50家以及6家。

坏消息是,严监管的氛围并未改变,从严从紧仍然是此次评估的主基调。犹记得2017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之后,十几家公司被下发监管函,7家公司相继有股东被清退,那么今年的检查之后又会有哪些公司被点名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将是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出台之前的最后一轮现场评估了,在三定方案正式出台之后,这些例行评估又将朝何种方向发展?

并非所有公司都要参加

对于业内人士来说,此次三项检查同时进行,无疑是一大利好,因为可大大减轻保险公司自身的压力。且在他们看来,三项检查同时进行也是非常科学合理的,可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因为三项检查本身存在共通之处。

其中SARMRA评估基本已经涵盖另外两项评估,例如,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与SARMRA评估当中的"技术与工具"一项类似,而公司治理评估则与SARMRA评估“操作风险”中的一些内容类似。

不过,三者虽有交叉,但立意不同,指向不同,站在监管的角度,都有必要进行现场评估,而同时进行评估,则可以同时节省监管以及保险公司的人力物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三项评估都是抽样评估,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需要参加。

例如SARMRA现场评估,只有35家保险公司需要参加,且均为2017年免检的险企以及新成立的险企。其中寿险公司21家,既包括国寿、新华等老牌险企,又包括国宝、北京、三峡等新开业的寿险公司,此外也有中银人寿、中德安联、工银安盛等合资险企。

财险公司只有汇友建工、黄河产险、粤电自保、富邦保险、太保产险、太平科技6家,以中小新公司为主;再保险公司则多达7家,包括汉诺威再、通用再、美国再、瑞士再、法国再、中再产险、中再寿险;集团公司只有一家,为中再集团。

纳入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的险企数量要更多一些,不过也只有50家。其中,人身险公司21家,财产险公司27家,此外,还包括集团公司1家——中华联合保险集团,保险资管公司1家——百年资管,以及再保险公司一家——前海再保险。

纳入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现场评估的则更少,只有6家,包括泰康人寿、太保产险、中信保诚、华泰产险、平安人寿、平安产险。

根据银保监会的安排,参与现场评估的大多数公司一般也只需接受三项评估中的一项即可,只有两家公司例外:阳光人寿、利安人寿,既需要参加SARMRA现场评估,又需要参加公司治理评估。值得注意的是,二者在去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后均曾收到监管函,今年再度被纳入现场评估范畴,可见有复查之意。

没有被列入三项现场评估名单的保险公司既不需要参加现场评估,也不需要参加非现场评估,其SARMRA评估分数只需沿用最近一期的监管评估结果即可。

据了解,仅就SARMRA评估而言,不仅今年不会全面现场检查,以后银保监会也大概率不会开展全覆盖评估,而是以3-5年覆盖一轮的模式进行;且以后有可能会加大符合性评估,增加对公司分支机构的评估;随着偿二代的多年实行,评估的重点也将逐渐从制度健全性向遵循有效性转移,以后可能会调整两者分数权重。

36家地方保监局均将派人参与三项现场评估工作,每个保监局负责不同的保险公司,数量在2-4家不等。

10月底前完成评估总结和反馈

根据《方案》,2018年度保险机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估小组(7月15日前)

各保监局应成立局领导担任组长、处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评估小组。其中,SARMRA评估小组、公司治理评估小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小组成员均不少于5人。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评估对象成立不同的评估小组。

各保监局应填报《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评估小组成员表》(见附件2),于7月15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至原保监会财务会计部。

(二)组织培训(7月中旬)

银保监会对各评估小组进行培训,讲解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有关制度及评估工作有关安排、注意事项。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展现场评估(7月中旬一8月底)

各评估小组原则,上应在7月20日前进入现场,对评估对象开展评估,并在8月底前完成现场评估工作。

(四)报送评估报告(9月15日前)

各保监局应于9月15日前将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等评估报告和评估表分别报送至原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发展改革部和资金运用监管部。

(五)评估总结和反馈(10月底前)

银保监会对2018年度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进行总结,并向评估对象反馈评估情况。

银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应当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在开展现场评估前要查阅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限认真开展现场评估,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当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成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领导小组,做好评估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现场评估,按照评估小组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保险机构应当为评估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评估期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以下就是此次现场评估的具体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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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负债 公司治理 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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