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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保险业严监管仍在持续 费率问题频“踩雷”

2019-12-06 08:57:03    来源:金融投资报

11月,保险业严监管仍在持续。据《金融投资报》 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4日,银保监系统11月公布罚单共计319张。其中,各地银保监局对保险机构开出罚单47张,涉及逾10家保险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从处罚原因来看,“踩雷”费率问题的保险机构有所增多。此外,虚列营业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也成为11月保险机构受到处罚的主要原因。

违规使用保险费率

11月,多家保险机构“踩雷”费率问题。其中,渤海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江阴营销服务部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开出2张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月17日,渤海财险江阴营销服务部在承保投保人为徐州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2015版)业务中,将渤海财险雇主责任险(2015版)费率表中“承保人员占比情况风险因子”由0.7分别调整为0.70315和0.70235,拼凑1000元每人死亡伤残保费和100元每人医疗费用保费,合计每人1100元保费,3366人共计保费3702600元。经核实,渤海财险雇主责任险(2015版)费率表已于2015年7月16日经原中国保监会备案。

江苏银保监局指出,上述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此,渤海财险江阴营销服务部被处以罚款25万元。渤海财险江阴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龚学新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无独有偶,某财险南京中心支公司亦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在11月受到处罚。今年3月25日,该财险南京中心支公司在承保投保人为高某、周某某等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2011)及附加险业务中,将附加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费率规章中“多次往返调整系数”按照4.5的系数进行使用,超过该系数报备的上限标准4.0,拼凑每人270元保费,358人共计保费96660元。

此外,某大型寿险大连市分公司也因“超费率浮动范围开展保险业务”,收到监管罚单。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因费率问题踩雷监管红线的险企有所增多。在业内人士看来,险企突破保险费率在短时期可能会获得业务增长,但其费率不充足将会为未来经营埋下隐患。

虚列营业费用被严惩

11月,在车险市场,虚列营业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问题依然存在。就在29日,因存在虚列营业费用的违法行为,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收到吉林银保监局开出的两张罚单。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在营业费用项下列支业务宣传费合计251.37万元,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对此,吉林银保监局责令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同时时任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鲁跃光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某财险南京市多家分支机构亦存在相似问题。其中,该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于2019年1月至5月,在“业务宣传费”科目下列支17笔客户增值服务费,金额合计4526870元,用于购买南京某某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发售的服务卡,上述服务卡实际用于清偿积欠相关保险代理机构的车险手续费;同时2018年5月至9月,该支公司在“其他费用”科目下列支14笔保单配送服务费,金额合计3666800元,用于清偿积欠保险代理机构代理销售人保江宁公司车险保单的手续费。上述保单配送服务事项实际并未发生。

除虚列费用外,上述财险南京市分支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还包括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违规跨区域经营车险业务行为等。

此外,车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则因“突破被代理公司经营范围、虚假记载业务渠道、向不属于本单位的销售从业人员支付佣金”,分别被罚款35万元、40万元。

中介机构领多张罚单

另一方面,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亦持续加码。11月,多家保险公估机构受到处罚。其中,21日,江苏银保监局披露6张保险罚单,涉及江苏乐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南京诺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南京福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估机构。

具体来看,江苏乐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被处罚的原因为“提供虚假备案资料”。2018年1月,乐泰公估向江苏银保监局备案的公司住所为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侯冲村街南组161号。2017年下半年起,乐泰公估实际经营场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城市名人酒店1207室。截至检查组进场日,乐泰公估未向江苏银保监局进行过地址变更备案。对此,江苏乐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明东负有直接责任,亦受到处罚。

此外,南京诺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南京福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则分别存在“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报告”、“聘用高管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行为。

就在此前,11月7日北京银保监局亦向保险公估机构发布4张罚单。从违规情况来看,包括北京德仁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卓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问题”;北京大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北极星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

关键词: 保险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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