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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以妇女儿童为中心 改善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2021-07-20 14:01:18    来源:泉州晚报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十三五”以来,泉州市的妇幼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从保障健康生存向促进全面发展转变,工作成效位于福建省前列。

保健康 妇幼健康相关指标均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市妇幼健康相关指标均如期达到了“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终期目标要求。

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得到较好控制。2011—2020年,泉州市的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体呈现平稳下降的趋势,2020年的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相关指标均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如期达到“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的终期目标要求。此外,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对人均期望寿命的延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儿童生长发育状况不断改善。泉州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相关指标不断优化,2020年,泉州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1.22%、贫血患病率为4.98%、低体重率为1.41%,相关指标均如期达到了“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终期目标要求。

出生缺陷防治成效明显。根据出生缺陷医院监测结果,2011—2020年,泉州市神经管畸形、脑积水、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严重内脏、肢体畸形和致死性心脏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平均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11年的17.13/万下降到2020年13.08/万,减少儿童的致死致残,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发展 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以来,泉州市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努力为全体妇女儿童提供公平可及和系统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不断完善服务链条,尽力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和保障方向迈进。

为配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16年,泉州市开设32个“再生育咨询门诊”纳入该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再生育咨询门诊”为备孕夫妇提供生育能力评估和备孕指导,教育群众树立科学孕育观。

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常规推动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工作,改善其生存质量,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加强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发现早期异常和疾病,及时进行处理和就诊,2015—2020年,我市新生儿访视率均巩固在94%以上。结合不同发育阶段特点,为儿童提供健康指导。近年来,我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巩固在93%和95%以上。

实施儿童免疫规划,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辖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近年来,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巩固在99%以上。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创新爱婴医院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开展母婴同室和科学母乳喂养指导,2015—2016年,我市通过复核的爱婴医院总数达到43家,通过复核数量位居福建省首位。

2020年我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91.07%。在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的基础上,做好妇女常见疾病治疗随访,完善筛查、诊疗和救助保障等衔接机制,以保障妇女健康。促进生殖保健融入妇女健康管理。

大提升 妇幼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产儿科病床及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比例同步规划,提高待遇稳定队伍,对包括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职称享受特殊岗位补助。

全市累计增加产科床位939张、儿科床位1382张,招聘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1782人。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优质资源下沉。探索建立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通过建立合作单位、开展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整合市、县、乡三级妇幼计生服务资源。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按照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围绕“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全市现有三级妇幼保健院1家、二级妇幼保健院5家。

积极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2015—2017年,我市有晋江、石狮、安溪等3个县(市、区)荣获“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称号,有鲤城、南安、惠安等6个县(市、区)荣获“福建省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称号,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市、区)称号的总数均位居全省首位。

努力打造生育全程医疗保健安全服务链。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系统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实施“孕前、孕产期、产后‘一条龙’服务”。建立完善孕产期保健服务分级诊疗制度。积极引导孕产妇就近有序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引导高龄孕产妇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和分娩。

关键词: 服务链条 妇幼健康 新生儿保健 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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