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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圈 | 广宇发展、云南城投获股东财务资助

2021-12-27 06:05:24    来源:观点地产网

广宇发展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合计55.06亿

12月26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以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为满足部分项目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解决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存在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广宇发展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关联方中国绿发拟向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鲁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等部分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本金合计55.06亿元。

其中,鲁能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本金金额为41.06亿元,中国绿发拟提供财务资助本金金额为14亿元。

本次交易发生后,广宇发展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鲁能集团2021年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发生额为41.06亿元,剩余本金额度为8.94亿元;广宇发展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增2021年财务资助额度的本金发生额为94.13亿元,剩余本金额度为105.87亿元。

广宇发展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关联方中国绿发向广宇发展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另外,为保障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广宇发展控股子公司宜宾鲁能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取得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贷款授信8亿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一年期LPR+90BP执行,同时贷款利率不低于4.75%,不高于5%,资金用途为项目开发建设,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需由宜宾鲁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广宇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9亿元,占广宇发展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38%,占总资产的10.54%。

泛海控股:与杭州陆金汀的股权交易不存在逃废合同债务情况

12月2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关于说明公司受让杭州陆金汀所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截止目前的进展、未在计划期限内受让相关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泛海控股回复称,2020年9月,公司计划以16.67亿元受让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2020年11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拟继续以62.83亿元受让杭州陆金汀持有的剩余武汉公司全部股份,即武汉公司7.7447%股份。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向杭州陆金汀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021年8月26日,泛海控股披露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核心内容为:“目前,公司与相关方正就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展期支付安排进行协商。公司将尽快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泛海控股称,截至目前,公司共支付了62.62亿元股权转让款。因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较为紧张,剩余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公司正在筹集相关款项。本次交易系股权转让交易,公司不存在逃废合同债务的情况。

对于问询函中,针对上述提供增信的相关事项,说明公司履行了何种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业务是否构成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泛海控股回复表示,近几年,因公司融资工作需要,公司以部分所属公司的不动产和部分股权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提供了抵质押担保。2021年3月和5月,经履行公司印章审批流程,公司分别出具承诺函,计划在偿还信达资产借款后,逐步解押释放抵质押物,部分用于上述杭州陆金汀交易的履约担保。

目前,公司正在协调信达资产释放抵押物,考虑将其部分用于上述杭州陆金汀交易的履约担保。待实际增加履约担保时,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泛海控股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外提供担保一般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外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又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等。公司出具承诺函,实质系为公司自身合同义务提供履约担保,公司认为并不构成监管规则上的对外提供担保。公司计划待实际增加履约担保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云南城投拟向控股股东康旅集团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70亿

12月24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2022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根据公告,为顺利实施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计划,云南城投拟向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2年计划向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申请新增不超过70亿元的借款额度。在上述新增借款额度与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云南城投提供的借款余额(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金额范围内,云南城投可循环办理借款事宜,借款成本参考康旅集团实际所用资金的综合成本,且按照最高不超过8%的年利率执行。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截至目前,康旅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云南城投41.90%的股权,康旅集团系云南城投控股股东。

此外,云南城投于同日另一份公告称,根据公司与项目公司各方股东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具体为,云南城投拟向下属参股公司东莞云投置业有限公司、昆明欣江合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城置业有限公司、大理满江康旅投资有限公司、昆明七彩云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环球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云南招商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鞍山市云投高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城投华商之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据悉,2021年1-9月,云南城投收回云南城投华商之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750万元;公司向西双版纳云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300万元,向昆明欣江合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00万元。

豫园股份拟联合复星高科等企业组建投资基金 规模为10亿元

12月24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豫园股份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公告指,本基金由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指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豫园股份下属企业(LP,指有限合伙人,或简称“豫园有限合伙人”)出资4.9亿元,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LP,或简称“杭州拱墅”)出资2亿元,崔建华(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LP,或简称“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2.8亿元,成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基金规模为10亿元。

由于复星高科是豫园股份控股股东,二者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豫园股份的关联交易。

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企业的初始合伙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设立日”)起至第10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合伙企业商事登记的合伙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基金存续期限为柒(7)年,自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两部分。根据协议第1.7条,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的,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相应延长。

公告表示,基金投向为通过对具备快速成长潜力的、有竞争力的消费品牌、消费科技、消费服务、消费健康及数字经济领域项目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参股为主的股权及股权相关投资,实现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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