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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建立联合惩戒协调机制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

2021-08-24 10:00:46    来源:金融时报

近年来,人行西藏林芝市中支不断完善辖内社会信用环境,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席机制,着重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共建诚信林芝取得良好效果。

主动公开市场失信行为。人行西藏林芝市中支积极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充分发挥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倡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积极对金融系统开展失信行为大数据舆情监测,按季通报林芝市征信信息安全情况。

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人行西藏林芝市中支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建立联合惩戒协调机制。人行西藏林芝市中支积极与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实施部门负责对有关主体采取相应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推动实行政务信用信息公开,主动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共建信用信息公示机制。(记者 李家玲 通讯员 苏亮)

关键词: 人民银行 失信行为 惩戒协调机制 市场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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