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台商区:在全区范围内燃放烟花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1-09-22 13:37:04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发布通告,严禁在台商区全境范围内燃放烟花。

据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净空保护要求的通告》等,台商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作出“严禁在台商区全境范围内燃放烟花”的通告。

通告还说明了以下三点。一是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是违反上述法律、条例、通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雅珊)

关键词: 燃放烟花 环境污染 生活工作秩序 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