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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集团原董事长蒋远华涉受贿等6罪受审

2019-04-18 16:59:19    来源:新京报

4月2日,中国500强企业湖北宜化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蒋远华在湖北汉江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内幕交易、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以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6项罪名。蒋远华的律师当庭对其进行无罪辩护,认为蒋远华的行为是在时代大背景下探索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举措,并不构成犯罪。案件审理为期两天,未当庭宣判。

临危受命 濒临破产企业排进中国500强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湖北宜化集团(下称宜化集团)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湖北宜化(000422.SZ)和双环科技(000707.SZ)。2016年8月,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70位。

上个世纪90年代末,宜化集团陷入破产危机。当时有报道称,2000年,宜化集团银行账面资金仅1万元,亏损额高达3800万元,年销售收入仅5.8亿元。

2001年,时年35岁的蒋远华内部升迁为湖北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蒋远华上任后6年里,湖北宜化集团销售收入由2000年的5.8亿元激增至2006年的105亿元;企业总资产由2000年的17亿元扩大到2006年的150亿元;利税由2000年的22万元发展到2006年的10亿元。

跌落神坛 蒋远华被公诉六宗罪

2019年4月2日,蒋远华在湖北汉江中级法院接受审理,被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内幕交易、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以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六项罪名。

在受贿罪方面,检方起诉称,2001年到2017年间,蒋远华利用担任宜化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7805万余元,其中包括现金及其他公司赠与的干股。

在挪用公款罪方面,检方指控蒋远华于2005年到2017年间,先后挪用600万美元、491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购置房产或者进行营利等活动。

在挪用资金罪方面,检方指控蒋远华在2004年到2007年间伙同他人,先后挪用枣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财智公司等单位资金11043万余元为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

在内幕交易罪方面,检方指控,2006年2月到2007年4月间,蒋远华在宜化股份公司发布《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和《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幕信息前,伙同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炒股非法获利16138万余元。

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方面,检方指控,2002年6月,蒋远华及宜化集团高管、职工和个体商人集资成立了枣阳市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枣化公司),收购濒临破产的枣阳化学工业总公司。此后,枣化公司利用宜化集团的资源,生产宜化集团的同类产品。2002年到2015年,枣化公司非法经营同类产品获净利润86201万余元。

在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方面,检方指控,2006年4月27日,蒋远华未经宜化集团集体研究,以宜化集团的名义承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140亿元建设相关项目,同时要求在准东煤炭资源富集地区为宜化集团公司划定一块煤炭勘查开发区域。同年9月15日,蒋远华违规决定由民营资本控股两家公司出资成立新疆宜化矿业公司,其中民营资本占股93.92%。2006年11月17日,蒋远华以欺骗的方式,为民营资本控股的新疆宜化矿业公司得到了准东五彩湾煤矿一、二区探矿权证。

法庭上,对于挪用资金、内幕交易、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辩护律师表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面对国有企业机制僵化、人员机构臃肿、生产效率低下带来的巨额亏损以及破产局面,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积极的、大规模的企业改革路径探讨:包括大幅度鼓励管理层收购、鼓励各种形式的搞活经济、激发管理层积极性的措施。

宜化集团及蒋远华正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这种改革的积极探索,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巍)

关键词: 湖北宜化集团 蒋远华 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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