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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做鼻息肉切除手术后右眼失明 诊疗存过错致八级伤残

2019-04-26 09:09:21    来源:新京报

江西景德镇52岁的聂先生2018年6月在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做了鼻息肉切除手术后,右眼失明。两次转院手术,眼睛也没有恢复。今年3月份,聂先生做了医疗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与聂先生沟通协调。

鼻息肉切除手术后右眼失明

聂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6月20日他因感冒到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耳鼻喉科朱医生表示,其鼻腔内有鼻息肉,需要做切除手术。6月29日上午进行手术,手术持续到11点半结束。

“朱医生出来后说手术非常成功,但20多分钟后,手术室的陪护师匆忙赶出来告诉我们,患者眼睛突然肿胀,眼睛打不开,让我们立刻找主治医生过来。”聂先生的女儿说,“当时医生说是因为淤血水肿引起的,让我们不要担心。”手术记录显示,聂先生术后无明显鼻出血,双眼眼睑肿胀,右侧下睑肿胀明显,生命体征平稳。

第二天,聂先生拍了双眼CT,取出鼻腔内的海绵和纱布后眼睛依然看不见。朱医生建议去广州治疗,做一个视神经减压手术。7月1日,聂先生从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出院。出院记录显示,聂先生无明显鼻出血,右眼视力光感,右眼球运动欠佳,左眼正常。

两次转院手术仍未恢复

2018年7月2日,聂先生转院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视神经减压手术。术前检查报告显示,聂先生右侧球后脂肪密度模糊,眼内直肌及视神经损伤。

聂先生女儿告诉新京报记者,聂先生在广州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后一周,仍无任何改善,又转院至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继续治疗。治疗检查当中发现,聂先生眼睛的情况更为严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显示,聂先生右侧视神经损伤、眼肌损伤,左侧脑髓液鼻漏,左侧脑膜脑膨出。“医生说再不手术,就会危及生命”,聂先生说。

2018年7月10日晚,聂先生再次手术,手术后住院观察,医生告知视神经损伤得太厉害,恢复可能性很小,脑脊液鼻漏手术暂时修复。聂先生出院记录显示,此时右眼无光感。

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

“我们找朱医生,第一次他给了3万元,直接打到了广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二次说是借了5万元给我。”聂先生说,“后来找了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相关部门反映,划分责任,但是朱医生不配合,再找他承担医药费也不给了。”

2018年10月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朱医生,对方表示不便说话,要求记者找医院了解情况。目前,朱医生仍在该医院工作。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朱女士表示,对于聂先生的情况,医院也找过朱医生了解情况,手术流程是正规的,可能出现了手术并发症。

朱女士介绍,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条例规定,如果诉求金额2万元以内的小纠纷可以院内协商,高于2万元诉求的要走第三方调解途径。目前患者还在治疗中,建议他走程序做医疗鉴定,再判断医生存在过错等级。

2019年3月20日,根据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显示,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在为患者聂先生提供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拟定过错参与度为60%-90%。聂先生右眼失明伤残等级评定为八级。

聂先生介绍,从去年到现在一直在家休息,每个月还需要去广州检查用药,目前左眼视力下降了0.2,他担心后续还会恶化。“我现在头还会痛,右眼眼球斜视矫正还要几万元做手术。”聂先生说。

今天(4月2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再次联系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朱女士,对方表示已得知聂先生的鉴定结果,医院医疗中心正在与他沟通,积极处理。但聂先生希望医院付钱再次鉴定其左眼视力下降及头痛的问题,双方还未达成共识。(记者 赵朋乐)

关键词: 男子 鼻息肉 右眼 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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