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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被查

2019-04-29 15:40:4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云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化变质,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成性,收受巨额礼金,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肆无忌惮进行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邢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邢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邢云简历

邢云,男,汉族,1952年3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3月入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

1968.09—1973.09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北卜子学校教师

1973.09—1976.09 内蒙古工学院化学系无机化工专业学习

1976.09—1976.12 留校待分配

1976.12—1978.12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旗委宣传部工作

1978.12—1983.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林局政治部工作

1983.12—1984.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委工作

1984.06—1985.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联合公司党委书记

1985.08—1987.0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管理处(联合公司)党委书记、处长(经理)

1987.09—1990.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常委、副区长(1986.09—1989.07在包头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函授班学习)

1990.12—1993.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10—1995.01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副盟长

1995.01—1996.10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1996.10—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1996.05—1998.05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9—2001.1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12—2006.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06.12—2012.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其间:2008.03—2010.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2.02—2013.02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2—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10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关键词: 内蒙古 人大常委会 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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