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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四名干部因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被通报

2019-05-05 11:37:28    来源:清风开封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王保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王保安在中秋节、春节期间,收受开封市某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赠送的高档酒等礼品。此外,王保安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18年12月,王保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王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该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报销燃油票名义变相给单位人员发放节假日福利;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在无公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燃油费1万余元。2018年9月,禹王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刘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路政员蔡虔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4月,蔡虔驾驶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车辆办私事。2018年4月,蔡虔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尉氏县朱曲镇毛寨村违规发放补助、支出招待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毛寨村党支部书记殷二舟私自用村集体资金为本人发放话费补助2000余元;经殷二舟同意,用村级办公经费违规支出招待费5万余元。2019年1月,殷二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违规违纪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党员干部,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

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更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验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四个严禁”。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组织报备,要带头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抵制讲排、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梳理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不得化整为零、多次操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严禁搞非公务接待或安排游玩。党员干部回乡探亲、外出游玩不得违规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搞特权、耍威风,在旅游景区走VIP通道、接受安排、免票等;各级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接待活动。

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赠送节礼或搞吃请活动。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粽子等节礼,不得利用假期时间违规公款吃喝或搞相互宴请。

注意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韧劲恒心,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把握、贯通起来推进。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靶向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四风”问题频发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以强力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关键词: 违规 收礼品 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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