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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8-02-08 14:52:29    来源: 广州日报

2月6日晚间,武汉凡谷(8.060,0.73,9.96%)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警告及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同时受罚。

此前,公司曾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 20170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事,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武汉凡谷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中,2016年4月至6月少计了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 1559.587952万元,虚增存货1559.587952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中,2016年4月至9月少计了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0.646058万元,虚增存货5370.23401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

查阅公司的公告发现,武汉凡谷曾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布2016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对2016年半年报及2016年三季报主动进行了更正,更正的数据与本次调查查明的信披违法的数据相一致。尽管主动更正了数据,之后公司还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进行处罚告知。体现了目前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监管从严的精神。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表示,对于在公司信披违法期间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向相关违规主体提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初步确定为:凡在2016年7月30日—2017年4月25日(含)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并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目前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共有2位专业律师可代理索赔该公司,平台公司主页:违规公司-武汉凡谷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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