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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卷入内幕交易,董事会超期服役逾40个月

2019-01-22 10:26:42    来源:财联社

阳光股份(000608.SZ)最近风波不断。

1月18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6宗内幕交易案件处罚通报,阳光股份卷入其中。通报显示,龙英系“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购买京基集团资产”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阳光股份”股票。证监会依法对龙英内幕交易“阳光股份”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就在两天前的1月16日,因董事会超期服役三年多,阳光股份收到了广西监管局的问询函。

“你公司于 2012 年 8 月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已于 2015 年 8 月任期届满。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相关董事、监事超期任职已逾 40个月。”广西监管局在问询函中称。

对此,阳光股份投资者关系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董事会没有换届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暂时不掌握。不过董事会虽然没有换届,但此期间更换了董事、独董。公司预计于一月底召开股东审议会,可能涉及董事会换届事宜。”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上届董事会届满,但由于当时阳光股份控制权正发生变更,双方股东尚未进行交割,因此没有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此外,该公司去年12月21日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股东交割完成后,此后在 2017、2018年阳光股份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可能构成借壳上市,因此在重组期间,公司也没有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就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曾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提示。但股东没有提出明确议案,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亦未主动提及换届事宜。”阳光股份在公告中称。

一位投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指出,因股东变化、资产重组或公司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的确可能引起董事会超期服役。“但这种超期服役的时间一般不会太长,度过变化期后董事会往往会很快换届,超过三年的情况并不多见。”

事实上,阳光股份不仅存在董事会超期服役的问题,证券事务代表也长期缺失,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其公司治理情况。

在阳光股份2014年—2017年年报中,均未列出证券事务代表栏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此,上述阳光股份投资者关系部人士证实,公司并未设立证券事务代表。

“什么时候缺失这一职位的,我们并不清楚。但2015年以来我们没有证券事务代表,目前公司也没有其它高管兼任。我们设立了董事会秘书,没有证代也不一定违规,要不然监管部门早就发函了。”上述人士如是说。

一家证券公司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因人事变动原因,证代的确会出现暂缺,但应在公司公告标明由其它高管兼任或代管。有一种观点认为,证代一般被认为是帮助董秘处理上市公司事宜的,设立不设立意义不大,但证代在与投资者沟通、信息传达等方面仍有重要作用,被认为是上市公司不可缺少的职位。”

在董事会超期服役期间,阳光股份的业绩陷入低迷状态。尽管目前该公司未披露2018年全年业绩,但去年前三季度,其多项重要财务指标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阳光股份2018年三季报显示,2018年1-9月,其实现营业收入2.22亿元,同比下降4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30万元,同比下降101.95%。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亿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308.95% 。

就业绩大降的原因,上述阳光股份投资者关系部人士告诉记者,或与项目结转及业务调整有关,而前三季度业绩不理想,并不代表全年业绩会很差。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阳光股份缺乏有效的运营管理,对市场变化缺少及时有效的应对策略,或是导致其业绩低迷的主要因素。(财联社 王海春)

关键词: 阳光股份 内幕交易 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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