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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身“百企兴百村”行动 增强乡村造血功能

2021-09-08 16:30:5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由青海省工商联牵头,青海省委农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光彩会、省农业发展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组织召开的青海省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启动大会9月6日在西宁召开。此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青海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的要求,安排部署青海省“百企兴百村”行动,号召青海省民营企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百企兴百村”行动,为民营企业助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青海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青海省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匡湧出席并讲话。青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张文华主持会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公保扎西指出,青海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要求,是着眼全省乡村振兴大局,交给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民营经济人士要主动融入乡村、投资乡村、置业乡村、兴业乡村,完善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全面参与乡村振兴。

公保扎西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是新时代赋予广大民营企业的光荣使命,实现共同富裕是“百企兴百村”行动的初衷和根本。要认真对标新时代企业家标准,动员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投身“百企兴百村”行动,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新光彩精神,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引导企业争做乡村振兴的开拓者、实践者和建设者。“‘百企兴百村’行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商联牵头、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框架下,紧紧把握精心对接、精心设计,善于引导、调动各方,树立典型、辐射带动,搭建平台、深化协作这四个关键环节,用心谋划、用情推动、用力落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匡湧在讲话中指出,组织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要按照乡村振兴总要求,组织动员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以产业振兴为重点,以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为抓手,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实施村企结对共建,不断增强乡村造血功能,探索民营企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青海特色发展之路。

“‘百企兴百村’行动,首先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做文章,保持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心态和劲头,筑牢村企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深入产业帮扶,延长拓宽产业链条,把二三产业留在脱贫地区,稳定脱贫群众就业。”匡湧强调,其次要在带动乡村绿色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围绕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打造,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乡村文化旅游、乡村手工业、特色加工等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参与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逐步推动要素、产业向乡村集聚。第三,要在绿色发展上有建树,加快绿色生态发展步伐,积极融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把特色农牧业、高原特色旅游和少数民族文化等融合发展、相互促进,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现代农牧业绿色崛起之路。

“更为重要的一点,‘百企兴百村’行动要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做贡献,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依法依规、充满感情地参与乡村振兴。”匡湧要求,“百企兴百村”行动领导小组要牢牢把握促进乡村振兴这一重要定位,发挥好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作用,搭建好服务平台载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确保村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会上,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局长李青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文龙结合各自单位的职能职责,就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开展好“百企兴百村”行动作了大会发言。青海省浙江商会会长郑永建代表企业家发出《积极参与全省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倡议。青海省工商联分别与省农发行、省农行、省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支持“百企兴百村”行动合作协议》。

青海省“百企兴百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工商联、商协会负责人,省工商联常委、省光彩会理事共100人参加会议。(傅春荣)

关键词: 乡村造血 百企兴百村 绿色生态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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