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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管理过渡期倒计时 上市银行再融资"要趁早"

2018-01-30 10:43:43    来源:证券日报

为了尽快解决资本不足问题,各家银行在今年年初就已开始布局再融资事宜,仅1月份就有多家银行发布再融资相关公告

■本报记者 吕 东

随着2018年的到来,作为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各家商业银行也到了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终考年”。今年年底,划分为两大类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分别要达到11.5%和10.5%,这一数值较去年年末又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面对越来越严的资本监管要求,各家银行在2018年伊始就开始布局资本补充,以期在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完成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重要任务。对于未上市银行来说,实现A股、H股IPO无疑是一个最重要的资本补充手段,而对于已上市且资本充不足率不高的银行来说,通过再融资“补血”显然是当务之急。仅仅在2018年1月份,就有多家银行推出或实施了新一年度的再融资计划。

过渡期剩最后一年

2013年年初,《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正式开始施行,该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并将国内银行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两大类进行不同的资本要求。与此同时,为推动《资本办法》平稳实施,银监会也同时发布《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给出了从2013年年末至今年年末的6年的过渡期,明确了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018年已是《资本办法》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至今年年末,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分别达到11.5%、9.5%和8.5%,其他银行分别达到10.5%、8.5%和7.5%,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这对于部分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来说显然存在压力。

为了尽快解决资本不足问题,各家银行在今年年初就已开始布局再融资事宜,仅1月份就有多家银行发布再融资相关公告,借此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同时,进入2018年以来,银行整体经营向好,A股上市银行板块走势强劲,银行股市盈率已经处于近两年的高位,这同样为急需资本补的中小银行提供了较好的再融资环境。

今日,无锡银行30亿元可传债即将发行,该行此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江阴银行也已于1月26日发行20亿元可转债,其中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7.4亿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募资12.6亿元。1月19日,常熟银行成功发行30亿元可转债,此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30亿元的部分则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此外,吴江银行也将于今年发行不超25亿元可转债。吴江银行表示,在仅依靠内源方式补充资本的情况下,截至2018年年末和2019年年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缺口分别为10.56亿元、25.92亿元;资本缺口分别为15.77亿元和31.48亿元。

南京银行则在月初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该行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9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这5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可转债成首选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月份实施或披露再融资的上市银行,以中小银行为主。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随着金融严监管的推进,银行表内资本充足率的考核压力会越来越大。由于大型银行经营更为稳健,且风控能力相对较强,受到的冲击较小。而地方银行受到的冲击可能会较大,也将面临更为迫切的资本补充压力。

在多项上市银行进行的再融资方案中,可转债成为了最受青睐的手段,绝大多数上市银行均以此种方式进行资本补充,而这与去年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做出的限制不无关系。

去年2月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新规要求,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必须间隔18个月,并且融资额不能超过市值的20%,但对于可转债、优先股不受此限制。显然,在再融资收紧的情况下,可转债这种再融资的优势被凸显了出来。而且,由于可转债具有对市场冲击小、业绩摊薄效应逐步释放等优点,这也使得可转债融资在今年被上市银行屡屡采用。

关键词: 银行 过渡期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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