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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晋城分行因贷款延迟支付、存款不实被罚20万元

2019-01-10 14:03:31    来源:千龙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了晋城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泽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军,该分行未严格执行贷款受托支付规定,贷款延迟支付、存款不实。

晋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罚款20万元,对宁洁、裴超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关键词: 工行 晋城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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