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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领四张罚单 多人被警告

2019-01-21 11:58:07    来源:蓝鲸财经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领到的四张罚单的处罚对象均为个人。

今日,河南银保监局向辖区内连开6张罚单,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相关负责人因审查不尽职,合同签订、担保确认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由领到四张罚单。此外,洛阳银行郑州瑞达路支行和平顶山银行郑州京广路支行均因“虚增存款”被罚50万元。

具体来看,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领到的四张罚单的处罚对象均为个人。王卫军因对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调查、审查不尽职,合同签订、担保确认不审慎;未落实抵质押担保措施即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不充分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代洪涛因对以上案由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

而马光杰和孙立芳二人因对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调查、审查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自2017年来银监系统监管趋严,处罚对象为个人的罚单逐渐增多,在2018年银监系统开出的近3500张罚单中,逾一半是对个人开出的罚单。

 

对人员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与监管政策不无关系。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作为全年监管纲领性文件,在2017年治理银行业乱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监管的“双罚”措施和“双惩”举措。

蓝鲸财经发现,河南银保监局今日开出的其余两张罚单的处罚事由均与“虚增存款”有关。

具体来看,洛阳银行郑州瑞达路支行因贷款转存银承保证金虚增存款,被河南银保监局处罚50万元,主要负责人为李耀晖。

无独有偶,平顶山银行郑州京广路支行也因贷款转存银承保证金或开立质押存单,虚增存款的原因,被监管部门处罚50万元,主要负责人为靳建超。

公开资料显示,平顶山银行前身为市城市信用社,2001年11月在原13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重组为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2007年经中国银行(3.580,0.02,0.56%)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2010年经监管部门批准更名为平顶山银行。(占健宇 实习 邱雨桐)

关键词: 国家开发银行 河南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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