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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行员工勾结银联公司加钞员挪走资金280万元

2019-03-29 14:17:02    来源:和讯银行

银行运营部员工勾结银联公司的ATM机加钞员,会发生什么事情?

3月28日,从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某国有大行员工伙同银联公司加钞员,采取用空钞箱调包的方式,将280万元从资金秘密挪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伟系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职工,被告人黄某开、王某、段某系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加钞员。

2014年6、7月份开始,梁伟利用在某银行枣庄分行制定离行式自助设备(ATM)机加配钞计划、进行账务处理等职务便利,在更换钞箱时秘密窃取20万元;此后至2017年2月14日,梁伟继续利用在某银行枣庄分行制定离行式自助设备(ATM)机加配钞计划、进行账务处理等职务便利,在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加钞员黄某开、段某、王某等三人先后配合下,采取用空钞箱调包的方式,先后10次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资金共计260万元挪出,由梁伟个人占有使用。共计挪用资金280万元。

另查明,黄某开于2014年7、8月份至2015年9月,王某于2014年7、8月份至2015年7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14日,段某于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14日,负责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离行式自助设备(ATM)机加钞、清机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所管理的银行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黄景开、王琛、段超帮助梁伟将银行资金从其所在银行挪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审判决,被告人梁伟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黄某开、王某、段某3人判处拘役3-6个月不等,处以缓刑。

关键词: 国有大行 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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