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银行 >

平安银行沈阳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遭罚款警告

2019-05-22 09:22: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汇检罚〔2019〕01号)显示,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键词: 平安银行 沈阳 遭罚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