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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将大行下沉的普惠指标比例模式改为首贷户模式

2022-04-29 16:04:5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4月27日,在第三届中国农金30人论坛福建会议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李伟表示,农信社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加快创新,并适应共同富裕的要求,向社会型企业的方向发展。

李伟认为,对于全国农信社系统来说,当前最主要、最关键的创新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尤其是近几年农信社的发展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加快创新。

一是继续深化省级联社改革。李伟指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一省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指导推动各地深化省级联社改革。本轮改革的第一单落户浙江,成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落实市县机构法人地位的基础上,增强省联社的经营性职责,是一种新的改革方向,值得关注。二是继续深化法人机构的改革。法人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优势和“三化”(市场化、商业化、股份化)方向带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形成合力,是一个新的课题。

农信社立足地方、辐射各方,为农村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内外协调作用。在李伟看来,农信社要以协调为抓手,构建农村金融共生共荣格局。“第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法人机构发展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第二,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协调。第三,要加强与法人机构的协调。省联社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大帮小,好带弱的工作。但是,不要搞‘拉郎配’,不要搞‘杀富济贫’,不要简单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经营,总的还是要按照市场化方式来推动合作。”

今年,监管部门将大行下沉的普惠指标比例模式改为首贷户模式。“这对于深耕当地的法人机构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李伟指出。

李伟认为,省级联社及法人机构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力求掌握第一手情况,脚踏实地做好支农工作。一是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探索出好的做法,比如整村授信、将农户分拆成家庭组成人员来授信,这些值得总结。二是服务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化落实,政策支持效应逐步显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发育壮大。农信社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对接需求,推动这些经营主体快速孵化、健康发展。

在科技突飞猛进,不确定性成为常态,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开放。李伟认为,必须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一方面,要扩大对内开放;另一方面,要扩大对外开放。

李伟指出,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人民银行的金融科技规划和银保监会的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都对银行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省级联社和法人行社要善于借助技术变革成果,突破发展瓶颈,同时要积极发挥线下业务优势,走出一条体现自身特点、适用客户需求、顺应市场规律的数字化新路子来。

上一轮农信社改革基本解决了管理体制和产业制度这两大问题,下一步农信社改革的方向是什么?“适应共同富裕的要求,向社会型企业的方向发展。”李伟指出。

对此,李伟建议,一是促进法人机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法人机构要按照监管的导向,解决业务结构、信贷结构、人力资源结构等根本问题,干能干得了、干得好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向管理要效益,把已经投入的人力、网点等固定支出最大化发挥效用。二是增强非金融服务能力。省级联社和法人机构要上下结合,统筹利用金融专业能力和非金融生活场景,促进农商互动、城乡互动,办成农户首选金融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主力军。(于晗)

关键词: 农信社改革 普惠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 首贷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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