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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拆迁律师:想让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获得合理拆迁补偿,这些知识你得知道!

2018-05-23 18:54:29    来源:洞察网

导读:近年来,因为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很多地区都面临着拆迁。由于拆迁的补偿款非常可观,许多人都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快来拆我家”。那么,如果真拆到了,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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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在明律师

首先你要明白,补偿给被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大致有四类,不同情形的所有权人,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一样,采取的维权措施也不同。今天,小编就来教大家,各种房屋所有权人情形下,怎么做才能让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变成符合拆迁补偿的合法建筑。

▣ 第一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并且自己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你,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是你们村的农民。

支招:如果你是这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了,你完全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即使你在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或做相应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翻盖过自家的房子,你也能获得赔偿,你只要把相应的手续补全,静待拆迁就行了。

▣ 第二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经转成非农户,甚至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

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你,但是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已经不是你们村的农民了,而是市里的城镇户口了。

支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你在迁户口后盖好了房子还是准备盖房子,正常的申请建房手续是行不通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合法的。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回到村里找村干部协商,让村委会出具同意你盖房的书面凭证,去找村长签字、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章,最好还要去乡里、县里各种部门各种盖章,总之对你都是有利无害的。如果遇到征收拆迁,把同意盖房的凭证一拿,对自己非农户口只字不提,往往也会得到跟第一种情况一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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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别人(这里的别人指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不包括父亲留给儿子的祖宅,下同),但自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你,而是别人。你和这位别人没有任何亲属关系,但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还是你们村的农民。

支招:宅基地在本村内部是可以转让的,所以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去当地国土部门询问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尽快去做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 第四种情形:买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而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别人,并且自己也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

举个例子:你买了李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是你们村的农民,不是李村人,而宅基地使用权也不是你。

支招:这种情况近年来很多,所以你在购买宅基地前必须要跟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明确说明遇到拆迁时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分享拆迁补偿款。如果你没签这个协议就已经购买了,那么你就得和村委会的领导搞好关系,让他们帮您说话,这个也行不通的话,只好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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