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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一年级计划招生18270人 七年级计划招生16000人 环球简讯

2023-06-05 11:00:52    来源:惠州新闻网

6月1日,惠阳区教育局正式公布《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据介绍,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于6月10日启动。今年秋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827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16000人。

原则上小学班额45人以内,初中班额50人以内


(相关资料图)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惠阳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区外学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的惠阳户籍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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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23年秋季学期,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8270人(其中,公办12780人、民办549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16000人(其中,公办10700人、民办5300人),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惠阳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826599;监督电话3826153。辖区内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按照《2023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实施办法》执行。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于6月10~11日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有关资料,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公办招生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安排”原则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及“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户房一致则优先安排,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申请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3)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公办学校招生批次分四批进行。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由监护人通过手机上的“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申请,提交所需资料。随后到现场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等待结果公示、录取结果通知及领取入学告知书。

录取办法为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

各公办学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

民办招生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入学”为原则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入学”为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该校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2)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3)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须提供居住证)。

对于“小升初”,凡在惠阳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本校“小升初”直升(招生计划不足的需摇号):①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②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按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分两种情况:A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属于惠州市户籍的,需具有惠州市范围内的社保;B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属于惠州市以外户籍的,须具有惠州市范围内的居住证及社保。

值得提醒的是,从2024年起,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直升的社保和居住证条件与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即: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具有惠阳区的居住证及社保(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须提供居住证)。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内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则不受影响。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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