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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总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特点 及早处置民营企业法治风险

2022-01-21 08:04:5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年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联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要求,在江苏省工商联指导下,在镇江市法院、市司法局的支持下,聚焦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需求,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思路上做文章,在注重工作实效上出实招,以“三抓三强”推动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在深耕细作中从探索逐步走向成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抓共识,强合力

商会人民调解独具商会会员之间的情感认同优势和化解纠纷的组织优势,具有形式灵活、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可省时、省力、省心地为企业调处矛盾纠纷,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是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降低企业涉法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发挥商会组织特,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基于这样的认识,年来,镇江市工商联通过政协提案、座谈交流、先行试点等方式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会同相关部门稳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

镇江市工商联与政法部门签订《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合作备忘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法院、司法局、仲裁委、人社局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实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商会调解和司法诉讼有机衔接;与仲裁委秘书处联合建立镇江仲裁委镇江市总商会分会,设立总商会仲裁巡回庭,实现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与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及时稳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市司法局开展专兼职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

抓保障,强基础

在镇江市安徽商会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镇江市工商联成立了镇江市工商联(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总商会人民调解中心和调解工作站,形成了职责清晰的组织架构体系。

在机构设立上,在镇江市总商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调解中心,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设调解工作站,指定专人担任诉调对接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案件调解对接等事宜;在制度设置上,出台了《镇江市总商会人民调解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保障调解工作有序进行;在人员配备上,建立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队伍,专职调解员从退休法官中选任,特邀调解员由人民法院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担任,兼职调解员由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律师、商会人员等担任,目前共聘请了两名退休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开展日常调解工作;在经费保障上,建立补贴制度,对参与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予以补贴奖励。

关键词: 民营企业 法治风险 领域纠纷 专职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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